美国专利申请文件 |
中国专利申请文件 |
Specification Description |
说明书 |
Field of the Invention |
技术领域 |
Description of the Related Art |
背景技术 |
Summary of the invention |
发明内容 |
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Drawings |
附图说明 |
Description of the preferred embodiment |
具体实施方式 |
Claim (s) |
权利要求书 |
Abstract |
说明书摘要 |
Drawings |
说明书附图 |
我们可以看出,将 “specification” 仅仅理解为“说明书”是不准确的,因为美国专利申请文件的“specification”,不仅包括与中国专利申请文件中“说明书”相当的文件, 还包括“权利要求 书”和 “说明书摘要”。
另外,虽然在翻译的时候,我们把 “Description o£ the preferred embodiment” 译成中国专利申请文件中要求的“具体实施方式”,但这两部分在实际内容上还是有很大区别的,美国的专利申请文件中,专利权人必须描述实现发明“最佳的”实施方式 (preferred embodiment) , 而中国则仅仅要求是“具体的”实施方式。为了满足专利申请文件格式上的要求,权且把 “Description of the preferred embodiment” 译为 “具体实施方式”。
同时,虽然在 “Description”中,包括了中国专利说明书所要求的五个部分,即技术领域、背景技术、发明内容、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,但在英文的专利申请文件中,这五个部分的层次关系与汉语的专利说明书有所不同。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专利翻译,应该按照中国专利法的要求,重新排列。